手扳葫蘆6種測試(試驗)標準:
1、無載荷試驗:無載荷時往返扳動把手三回觀察結構工作狀況無卡阻問題。
2、額定起重量試驗檢測:在專用的試驗檢測臺上檢驗,
手扳葫蘆手扳力及把手往返一回鋼絲繩行程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。
3、動載荷試驗:用專用試驗檢測臺以1.1倍額定起重量加載升高、降低各一次,鋼絲繩移動距離不能低于200毫米,整個設備應作業保持穩定安全可靠。
4、靜載荷試驗逐步加載至1.5倍滯留10分。
5、起重吊鉤試驗檢測:在材料試驗機上通過鉤腔中心逐步加載至2倍額定起重量,停留1分后卸掉載荷檢驗起重吊鉤的鉤口出現變形不能超過0.25%。逐漸加載至4倍額定起重量起重吊鉤應當穩定地支撐1分。
6、在額定起重量下連續性往返扳動前行桿和反方向桿,分為4次使鋼絲繩來回累計運行不低于120米,每次進行鋼絲繩累計運行為30米間歇時間不高于1個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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